4抢劫罪既遂与未遂的界限。抢劫罪的既遂与未遂的区分,应以行为人是否实际占有公私财物为标准。而对于具有本条规定的八种法定情形之一的抢劫罪,属于结果加重犯和情节加重犯,只要抢劫行 为具有其中任何一情节,无论财物是否抢劫到手,都应视为抢劫既遂。
4转化型或以抢劫论的认定。这种情节在刑法典中大致有三处:一是携带凶器抢夺的,定抢劫罪而不定抢夺罪;二是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转化为抢 劫罪;三是聚众“打砸抢”,毁坏或者抢走公私财物的,对首要分子,应以抢劫罪定罪处罚
盗窃罪:1本罪与其他侵犯财产权利的犯罪的根本区别主要在于行为方式不同,盗窃罪是以秘密窃取的方法,将他人公私财物转移到自己的控制之下而非法占有,所谓秘密窃取即行为人采用自认为不使他人即财物所有人或者保管人发觉的方法占有他人财物
2行为人盗窃信用卡后使用的,应定盗窃罪而非信用卡诈骗罪 ;
3行为人盗窃增值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应定盗窃罪;
4邮政工作人员私自开拆或者隐匿、毁弃邮件、电报而从中窃取财物的,应定盗窃罪;6以牟取暴利为目的,盗接他人通讯线路,复制他人电信号码或者明知是盗接复制的电信设备、设施而使用的,应定盗窃罪;
7以练习开车、游乐等目的,多次偷开机动车辆,并将机动车辆丢失的,应定盗窃
8盗窃技术成果等商业秘密的,应以侵犯商业秘密罪定罪处罚。
9盗窃罪可能适用死刑的法定情形,根据本条规定,只有两种特定情形下,才有可能对盗窃罪适用死刑:一是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的, 是指盗窃金融机构的经营资金、有价证券和客户的资金,而不包括盗窃金融机构的 办公用品、交通工具等财物;;二是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是指盗窃国家一级文物或者二级文物,而不包括三级文物。
10为盗窃其他财 物,盗窃机动车辆当犯罪工具使用的,被盗机动车辆的价值计入盗窃数额;为实施其他犯罪盗窃机动车辆的,以盗窃罪和所实施的其他犯罪数罪并罚;行为人盗窃后为掩盖盗窃罪行为 或报复等,故意破坏公私财物构成犯罪的,应当依盗窃罪和构成的其他犯罪实行数罪并罚。
11 将电信卡非法冲值后使用,造成电信资费损失数额较大的,以盗窃罪论处。
12行为人采用破坏性手段盗窃正在使用的油田输油管道中的油品,构成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盗窃罪等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13盗窃某些特定对象的,如枪支、弹药、爆炸物、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以及军人盗窃武器装备、军用物资等行为,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这些盗窃行为由于侵犯的主要不是公私财产所有权而是其他特定的管理制度,所以不定盗窃罪,
14盗窃未遂、情节 严重,如以数额巨大的财物或者国家珍贵文物等为盗窃目标的,应当定罪处罚。所以,不能认为凡未能盗窃到财物、达不到“数额较大”标准就不构成盗窃罪。
九、诈骗罪:1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罪与其他侵犯财产犯罪的一个最大区别就在于数额方面,由于行为人的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使被害人信以为真,以致“自愿”将自己所有或持有的财物交 给行为人或放弃自己的财产权。
2组织 和利用邪教组织以各种欺骗手段,收取他人财物的,依本条诈骗罪定罪处罚。
3行为人使用欺骗手段骗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依诈骗罪定罪处罚。
4以虚假、冒用的身份证件办理入网手续并使用移动电话,造成电信资费损失较大的,以诈骗罪论处。
6使用伪造、变造、盗窃的武装部队车辆号牌,骗免养路费、通行费等各种规费,数额较大的,依照本条的规定即诈骗罪定罪处罚。
十、抢夺罪:
1抢夺罪,即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公然夺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同抢劫罪一样,取得财物都具有当场性和公然性,二者根本区别在于抢夺不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强制人身的方法,而主要是乘被害人不备,突然夺取财物。
2抢夺罪转化为抢劫罪的法定情形:一是携带凶器抢夺的,转化为 抢劫罪;二是实施抢夺行为之后,为抗拒抓捕、窝藏赃物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威胁的,转化为抢劫罪。
3抢夺过程中产生的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等行为如何处理。“实施抢夺公私财物行为,构成抢夺罪,同时造成被害人重伤、死亡等后果,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过失致人死亡罪等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